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开展打击 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时间:2018-08-07 访问量: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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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开展打击
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委办〔2018〕20号文件精神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鲁安办发〔2018〕49号),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市建工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机构未认真履行职责,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过程中存在冒名顶替、串通作弊、考场秩序混乱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8年8月初开始至2018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1日至5日)。建工局会同枣庄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基地,积极梳理工作思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假证查处力度,利用网络、微信、飞信等方式,发放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6日至年底)。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各建筑业企业组织开展自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枣庄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基地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发证工作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市政府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业企业全面自查。8月中旬前,辖区内各建筑业企业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或全省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省住建厅网站http://www.sdjs.gov.cn/,点击“面向企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进入查询平台。)输入人员身份信息,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依法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时企业要建立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2.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枣庄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基地要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总体要求,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许可效率。受理复审证书时,滕州市建协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要在山东省住建局网站逐一查询证书信息,查询不到或信息不符的证书,一律不准复审、换证。
3.开展专项执法。9月底前,滕州市建工局组织开展1次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4.联合开展打假行动。针对专项执法过程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滕州市建工局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凡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联合网信、通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10月底前,完成联合打假专项行动。
5.定期调度通报。从8月份起,各建筑业企业每月21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自查自纠情况。滕州市建工局将定期通报检查治理情况,对好经验好作法要积极推广,对一些典型案例将进行曝光,切实发挥“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作用。
6.督查总结。针对个建筑业企业自查开展情况,由滕州市建工局牵头成立督查组,重点对各建筑业企业开展本单位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12月10日前,各建筑业企业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五、职责分工
(一)滕州市建工局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二)滕州市建工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证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
建工局将会同枣庄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基地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使用假冒证件的企业,可以建议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罚款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建筑业企业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建筑行业“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治理措施,有序有力推进治理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滕州市建工局要加强与公安、网信、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区(市)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
(三)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对建筑施工领域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按照有关判别标准,一律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建筑业企业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上报至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建筑业企业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市建工局安监站。
联系人:侯靖宇,林 平,徐玮电话:5580111,5089009邮箱:tzajzhan@163.com.
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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